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泾川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国土所、经发办等相关部门处理此事。据了解原泾县摇头岭煤矿属县办国有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证(泾国用(91)字第316号),用地面积32680㎡),根据县委县政府泾发[2000]14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县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泾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2000]9号文件批复,该处的生产性资产及资源开采权、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等已一次性出售给受让方,并到泾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若你对此地块有相关意见,请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镇政府进行咨询,我镇将积极认真进行解释答复。 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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