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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的原由
1、按国家新版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增加担架电梯。
2、现状用地范围与规划用地范围有误15#楼位置不够。
3、按人防办要求增加地下人防面积,同时完善地下车库布局和出入口调整。
4、户型面积调小。
二、项目实施情况
华川·“观澜苑、听涛苑”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11年7月26日泾政秘(2011)101号批复实施,目前已按规划办理了多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基本实施完成,现仅有“观澜苑”北部三栋(13#、14#、15#)高层(17+1)及地下车库未办证建设。
二、修改前后对比
1、调整后的三栋楼间距、方位朝向基本保持不变,日照符合要求。
2、13#楼单元数不变,增加长度,由一梯二户修改为一梯三户(其中17、18层为复式户),72户变为102户,增加建筑面积1887.78平方米。14#楼单元数不变,增加长度,其中一个单元由一梯二户修改为一梯三户(其中17、18层为复式户)72户变为85户,增加建筑面积611.94平方米。15#楼受地形限制由二个单元改为一个单元,由一梯二户修改为一梯三户(其中17、18层为复式户),72户变为51户,减少建筑面积2499.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增加0.14平方米。总户数由216户修改为238户,增加22户。建筑占地面积由原1517.3432平方米修改为1434.3927平方米,减少82.9505平方米。
3、地下室批准建筑面积为7929平方米,修改后建筑面积为7926.8平方米,减少2.2平方米。人防面积1518平方米按人防要求(2000平方米)修改为2084平方米。
4、地下停车位批准方案为167个,修改后为190个(含增加部分二层机械停车位)增加23个车位。按规划要点0.6车位/户要求,增加22户应增加13.2个车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现对该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
意见反馈部门: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股
联系电话:0563-2366545
2014年3月6日
相关附件:
01批准规划总平面图
02修改后总平面图
03修改前后房屋定位对比图
04人防办要求增加地下人防面积通知书
05批准规划地下室平面图
06修改后地下室平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