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泾县公安局宣 || 男子伙同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讨*薪被拘留

值班编辑3 发表于 2019-2-4 12: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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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3日,泾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对以讨*薪为由扰乱公共秩序的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拾日处罚。

2019年2月2日13时许,泾县经济开发区海亮江湾城土建项目负责人李某某(男,45岁,安徽省庐江县人)为达到讨*薪目的,伙同他人到泾县城区泾川大道与谢园路交叉路口堵路、拦截过往车辆,造成路口数十辆车辆被堵,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影响十分恶劣。
为树立法律的权威,泾县警方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李某某处以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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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15059115975 发表于 2019-2-4 21:30:2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求你们也救救我们家一家老小吧,天天被人辱骂及其威胁,今天大年三十都这样,派出所都来了俩趟,郑小建还指着鼻子骂 执/法者,这么猖狂的人能不能法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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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9-2-5 09: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合家团圆的喜庆日子里,警察蜀黍们放弃春节和家人团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正是因为他们的负重前行,我们才能过个安心、安全年,为警察蜀黍们点赞:hug::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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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南 发表于 2019-2-5 10: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大学生,觉得警察叔叔放弃家人团聚,坚守岗位,*打*击违法犯罪,正是因为他们的严格 执/法,我们才能过个安心、安全的春节,为警察蜀黍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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