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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泾县林业局领导:您好!
泾县《林苑小区》,是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该工程于2012年4月20日开工建设,其竣工日期为2013年6月28日。我们相信,按照党的有关政策规定来说,这项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其工程质量应该是很好很好的哎!
可是,令人想不到的是,居住在这个“安居工程”内的我们(入住4年多),心里却感觉很是不安!就拿我们所居住的2号楼来说,我们于2014年9月29日拿到钥匙,装修好入住不久,2号楼的西山墙墙面,出现大片脱落(至今修补伤疤还在)。而前不久,2号搂的西山墙,又出现了墙角的墙体开裂的严重情况(从顶层一直到底层)。试问:这种状况的楼房,领导您敢来住吗?能是安居工程吗?我们能安居乐业吗?
发生这种情况后,使我们终日生话在恐惧之中,担心哪一天会被脱落的墙体砸中,后果不堪设想……倘若真的出了事,我们倒霉,而领导您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吧?!还有这竣工碑上标明的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吧?!
请局领导先看看现场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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