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一头牛在马路上狂奔,上演:奔跑吧,牛牛!

值班编辑一 发表于 2019-3-15 08: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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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但是有时候
寻梦“诗和远方的田野”并非只是人类的特权
大水牛同样向往


3月13日下午16时许,泾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泾县205国道往榔树口方向有两头牛在路上行走。

导致过往行人、车辆纷纷紧急避让。蜀黍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将牛赶到路边,消除了安全隐患。



接报警后,开发区派出所蜀黍立即驾车在205国道沿路寻找并成功将其中一头“制服”。之后泾县泾川派出所蜀黍到场接替处置。




有网友热评:
网友1:只要跑的够快 寂寞就追不上我
网友2:它竟然还知道过民和桥右转
网友3:还没有压线 比司机技术好
网友4:奔跑吧,牛哞哞
网友5:这就是自由的感觉


大型动物上路十分危险,即便是驯化再好的大型动物,也会存在兽性,一旦失控可能伤人。


所以小编不得不提醒饲养者,无论养啥都要尽到看护责任,让牛羊马猪跑上了公路可不是件好事,公路上车多而且速度快,万一出了事,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饲养的大型动物出现伤人事件,饲养的主人不但要承当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要承当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

各农户饲养员及宠物饲养者应当严加看管家畜、家禽、宠物,如若任由上路随意走动,很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当事人双方造成精神和经济损失。

民警叮嘱养殖户平时要多留意牛的动向,尽量要他们在牛圈里不要乱跑,要是在外面伤害到路人,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养殖户虚心地接受了民警的提议,表示会好好看紧自家的牛,同时表达了对民警的感谢。



文章来源:泾县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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