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泾县口碑小区好热闹!居民们纷纷叫好……

值班编辑一 发表于 2019-6-13 16: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为深入推进省级
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
解决小区居民私自安装地锁问题
6月12日上午
县创建办联合县行政管理 执/法局、
县交通管理大队、县交运局等部门
来到阳光水岸小区
开展集中拆除违规地锁整治行动


现场视频


行动前
执/法人员多次前往该小区进行走访
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业主纠正不文明行为
限期自行拆卸地锁
逾期 执/法部门将集中予以拆除

行动当天
工作人员带着工具对小区内的
地锁挨个进行拆除
共拆除各类私装地锁110余个
有效的缓解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得到了小区居民的支持和称赞

市民
 这次整治行动开展的非常好,平时我们自己也要停车,停车位是公共的,像这种私自安装地锁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拆除之后,大家停车会更加方便。
据悉,根据创建工作要求,所有公共区域不得设置停车地锁,对已安装的,全部予以拆除;下一步,县创建办将深入到其他小区,对私装地锁行为开展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整洁的小区环境。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不可私设地锁、停车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第13项规定,如果擅自设置停车位,或者是设置障碍,影响其他车辆不能停放在停车位之内的,可以处1500元的罚款。
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任何业主不得私自处分。业主委员会有权责令业主限期拆除地锁,否则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地锁抬起时,可能会妨碍他人出行,有时甚至会绊倒老人和孩子,引发伤人事故。
人行道属于社会公共道路,商家在人行道甚至盲道上安装地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道路通行的法律规范。对于这种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由部门责令其拆除,并对其进行处罚。

公共车位姓“公”不姓“私”
希望广居民都能重视起来

文明无处不在,点滴体现素养。一个温馨的微笑、一句热情的问候、一个友善的举动都彰显着文明。看到垃圾时的一次弯腰、遇到红灯时的一次等候、面对困难时的一次援手、给老弱病残孕者的一次让座、给外地游客的一次指引、对不文明行为的一次劝导等等,都汇聚成泾县最美的风景。我们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会让社会更加文明和谐。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
踊跃投身到
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
为建设文明、幸福、
美丽、宜居
美好的新泾县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章来源:泾县融媒体中心

全部回复1 显示全部楼层
你相信谁 发表于 2019-6-14 17: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热门推荐


全国经济普查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皖公网安备 34182302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