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

义夫义 发表于 2019-11-29 13: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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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

2019-11-28   中国网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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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直播实录。
中国农村法治社全媒体:
我的问题跟最近发生的一起土地流转问题有关,11月20日的时候央视综合频道的《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贵州省修文县在没有和当地农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推平了农民的土地,请问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谢谢。
韩长赋:
这个问题请宏耀同志回答一下。
吴宏耀: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最近《焦点访谈》对贵州省修文县强行推平农民土地一事进行了报道,农业农村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刻发函要求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核查,并且已经派出调研组赴贵州开展现场调查。我们将根据调查的情况,及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并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土地承包法,包括这次发布的《意见》都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所以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应该是农民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农民流转,也不能阻碍农民的流转。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强调,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政绩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这个《意见》再次强调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利,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的权利,要不断赋予其更加完善的权能。所以我们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依法保护农民土地的流转权益,确保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也确保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能够因时因地有序地推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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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夫义 发表于 2019-11-29 13: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的土地不能强制流转。

一【土地流转由承包方自主决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二【土地流转基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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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梦123 发表于 2019-11-29 18:17:3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农民来说,确实是个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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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土地可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2-4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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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夫义 发表于 2019-12-4 15: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单行本出版,即日起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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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夫义 发表于 2019-12-4 15: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如梦123 发表于 2019-11-29 18:17
对农民来说,确实是个好事情。

是啊,土地可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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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hh 发表于 2019-12-17 17: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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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4-10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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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夫义 发表于 2024-4-10 05:56:45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hhhhh 发表于 2019-12-17 17: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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