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一是过量饮酒导致深度醉酒为由的男子竟然做出这种事

wkskk 发表于 2021-2-25 00:15:09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2021  2.24  晚上 10点左右一男子在一家餐饮外小便
也真没素质
事前与一名男生发生*冲*突*并且辱骂对方原因竟然是这名男子朋友要求让男生拿回半瓶酒
此名男子不同意 并辱骂对方  并且指名道姓的骂着名男生的爹妈 作为旁人也反感这种人  这种人属实没道德
根据我国《刑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将涉嫌侮辱、诽谤罪,情节轻微的,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侮辱、诽谤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轻微,没有构成犯罪,对方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因此,辱骂他人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有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关于“随地大小便”条款的释义是: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包括男性、女性的隐私部位)的行为,侵犯了在公共场所的不特定的人的人格尊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对外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建制镇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执行。
第十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IMG_20210224_230705.jpg
IMG_20210224_235053.jpg
全部回复3 显示全部楼层
忧思草 发表于 2021-2-25 10: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质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wkskk 发表于 2021-2-25 18:21:1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无语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wkskk 发表于 2021-2-25 18:22:04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种人无语了当时人还很多 就这样在外面如一样在那小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入门会员

热门推荐


全国经济普查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皖公网安备 34182302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