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全县人民的话题都是关于发身在榔桥的这起交通事故上,酒后驾驶车毁人亡这血的教训不能不说明问题很多,事后不知能不能再次给那些贪杯之人敲想警钟。特别是这起事件真是要令人深思,交警;你是什么人?是执法人员,你代表的不是你个人,你代表的是国家啊!你酒后驾驶是什么概念啊!!!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啊。老百姓会怎么想你们啊?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这件事的背后隐藏着。。。。。。?耐人寻味啊。!!!在这里我还要再说件我看到的奇怪的事,大家要是有机会去榔桥的话不妨去看一下这个安徽省第一大镇的街上,车站的停车场里没有一辆车,反倒是在街心两旁的马路上看到爬满的自备车却无人问津。这可是这条街上一道靓丽的风景啊!!!试问一下,这会不会给以后的交通事故带来隐患呢?这里难道是三不管地带吗?